中级会员 
注册日期: 2005/10/25 22:19
来自 泉州市丰泽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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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6月10日首届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精神和省委“城市抓社区”的工作要求,动员社区力量共同创建方便、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努力实现各级社区建设示范社区的目标,争创文明社区。 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名城,热爱社区,遵纪守法,讲究文明,维护社会公德,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三、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共同搞好社区的各项建设,努力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社区,争做文明单位、文明户、文明市民。 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发展社区文化、教育事业,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繁荣社区文化,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文化、体育、学习活动,培育特色社区文化,增强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 五、敬老爱幼、扶弱助残、邻里团结、家庭和睦;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反对迷信、勤俭节约;不损人利己、爱护公物、爱护花草树木、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社区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强化社区社会治安防范管理控制功能,树立正气,敢于同一切坏人和不良行为作斗争,做好暂住和流动人口管理、教育、服务和出租私房管理工作。 七、提高社区资源利用率,社区单位内的文化、教育、体育等设施,尽量向社区居民群众开放,搞好单位与群众关系,活跃社区生活,努力实现共驻社区,共建社区,资源共享。 八、遵守社区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等各项管理制度,提倡晚婚晚育,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不乱停车辆、不违章搭盖、不乱堆杂物、不乱贴乱画、不乱设摊点、不养家畜和无证犬,积极消灭“四害”。 九、本公约自社区成员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社区内居民和驻社区机关、部队、团体、企事业单位应遵守执行。
2005/9/4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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