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吴文华记者庄建平)新修改的《泉州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已于2005年10月12日颁布实施。然而,德化县美湖乡却出现了一件荒唐事―――“孝顺”儿子为了完成父亲要求土葬的遗愿,竟用一头死猪代替父亲尸体送进殡仪馆火化。
10月13日18时许,德化县鹤仙山陵园尸体火化操作人员陈某按火化通知单要求,熟练地操作机器将德化美湖乡斜山村陈老汉的尸体送进火化机进行火化。两三分钟后,陈某发现正在炉内火化的尸体越看越像猪头。陈某经过仔细观察,确认该火化物不是人的尸体,而是一头猪!陈某立即停止火化,向殡仪馆领导汇报。
德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连夜组织警力前往殡仪馆、斜山村等地开展调查。经走访查明,死者陈老汉生前得知德化县实行了殡葬改革,就经常对儿子、亲属、邻居说自己害怕被火化,希望死后能进行土葬。为完成父亲遗愿,10月12日陈老汉病故后,六个“孝顺”儿子决定瞒骗殡仪馆人员,连夜杀了两头猪,一头用于丧事操办,一头去掉耳朵和四肢顶替陈老汉的尸体进行火化,随后秘密将父亲尸体实行土葬。13日下午,当殡仪车送来棺材时,陈老汉的儿子们利用尸体入棺时殡仪馆工作人员和邻居均不在现场的时机,用床单和衣服包裹猪身置于棺内,及时盖棺,送上殡仪车,哪知“替身”却在火化炉中现出原形。
目前,陈老汉的儿子们已认识到错误,表示将及时把父亲尸体送往殡仪馆火化。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来源:泉州晚报